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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

公告類型: 就業實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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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一、依據法務部113122日法保決字第1130550149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法務部為推動旨揭方案,由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教育、社會、社會工作、社會福利、心理、輔導、法律、公民訓育、犯罪防治、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,請有意參與者於填寫推薦表後,由學校備文逕向轄內檢察署報名,期間自11331日起至同年331日止。

三、請參與實習觀護工作學生配合遵守各地方檢察署防疫措施,並於實習期間自備口罩。

 

如有意願者,請於3/14()前將實習申請資料交至系辦,系辦彙整後送至院辦。

 

發布日期: 2024/01/30
發布人員: 許銘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