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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題時程


專題時程:

任 務

時 間

1.本系教師公布個人專題題目或方向 (或學生自己擬定題目並選擇適當指導老師)

三上第4週前。

2.完成分組與確認指導老師。學生須將指導老師簽完名後的指導同意書交回系辦公室。

三上第14週前完成。

3.繳交專題製作執行計畫書與參賽時程表(電子檔)。專題負責老師需將電子檔轉寄各評分老師審核評分。

三下第13週。

4.三下專題口試審核評分,專題必須完成雛型(約30%~40%),專題負責老師需依實際情況訂出審核日期並公告。

三下第1516週,依系上公告。

5.繳交專題系統報告書並進行專題成果分組審核評分。專題負責老師需依實際情況訂出審核日期並公告。

四上第1516週,依系上公告。

6.繳交專題結案報告書。

四下第10週前。

7.各任務明確日期時間與工作事項於各學期初再另行制訂與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