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 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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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 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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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系教師公布個人專題題目或方向 (或學生自己擬定題目並選擇適當指導老師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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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上第4週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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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完成分組與確認指導老師。學生須將指導老師簽完名後的指導同意書交回系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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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上第14週前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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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繳交專題製作執行計畫書與參賽時程表(電子檔)。專題負責老師需將電子檔轉寄各評分老師審核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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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下第13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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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三下專題口試審核評分,專題必須完成雛型(約30%~40%),專題負責老師需依實際情況訂出審核日期並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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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下第15或16週,依系上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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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繳交專題系統報告書並進行專題成果分組審核評分。專題負責老師需依實際情況訂出審核日期並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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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上第15或16週,依系上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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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繳交專題結案報告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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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下第10週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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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各任務明確日期時間與工作事項於各學期初再另行制訂與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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