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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交部徵才】資訊及電務處

公告類型: 就業實習
點閱次數: 2191

徵才機關 外交部

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

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

職稱 技士

職系 資訊處理

名額 正取1名,增列候用人員2名(候用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)

性別 不拘

工作地點  ­臺北市

有效期間 104/03/23~104/04/12

資格條件
(一)具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學系學歷(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),並經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資訊處理類科及格資格。
(二)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以上,並具資訊處理相關業務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。
(三)具「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」(LTTC)舉辦之外語能力測驗(FLPT)筆試、聽力、用法、字彙及閱讀等各單項成績均達60分及口試成績達S2以上之資格者;或具全民英檢 (GEPT)、多益(TOEIC)、托福(TOEFL)、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(Cambridge Main Suite)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(BULATS ALTE),或雅思國際英語測驗(IELTS)等英語檢定測驗(含聽說讀寫),成績相當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B1以上者。
(四)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不得任用情形。

工作項目
(一)辦理資訊業務之規劃及管理事項。
(二)辦理資訊設備管理及資訊安全工作。
(三)其他交辦事項。

工作地址 外交部(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)

聯絡E­Mail  聯絡方式 (含檢具文件)

(一)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(附貼最近照片)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現職派令、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(101年­103年)、獎懲等資料影本,於本(104)年4月13日前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人事處收(以郵戳為憑,恕不退件),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「應徵外交部資訊處理職系技士」。
(二)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談。初審不合格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,恕不通知。
(三)聯絡人:人事處 楊先生(02)2348­2737

發布日期: 2015/03/27
發布人員: 卓芸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