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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申請

公告類型: 系務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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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作業簡章 

  1. 設置目的

    由台灣金融服務業捐助成立之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,為協助國內清寒及弱勢家庭青年學生順利完成學業,特設立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

    貳、主辦單位: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(以下簡稱金融總會)

參、申請人資格條件:(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)

  1.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學生、空中大學生、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、碩士生及博士生)

  2. 107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(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)

  3. 107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。

  4.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       ()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

       ()家庭遭受重大事故(含災害、經濟變故、人口傷亡等)。

       ()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、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,無法工作。

       ()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、扶助或安置。

       ()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。請各校協助上傳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,俾便查考

  5.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,授權各校篩選時,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,但各校可視學生實際狀況綜合裁量。

  6. 因各校學生家庭境況不同,上述第四項 () ~()及第五項授權各校依個案狀況自行調整排序


肆、申請程序

一、學生申請時程:學生申請自10899日起至105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詳細說明自行參考附檔.

發布日期: 2019/09/20
發布人員: 許銘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