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三上對專題的工作主要有兩部份》
時程如下:
1. 三上第6週開始選擇適當指導老師(說明: 此時系網上有較完整的本系老師個人專題題目或方向)
2. 三上第17週前完成分組與確認指導老師,並將指導老師簽完名後的指導同意書與參賽計畫表交回系辦公室。
3. 若於三上第17週前未繳交「指導同意書」與「參賽計畫表」回系辦公室者,且未能及時於三下學期開學前補交,則「資管專題(一)」不及格(統一為50分)。
※附上以往舉辦學生專題競賽的項目,可供填寫參賽計畫表之參考附件為96(含)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專題修業辦法。